一级建造师考试形式
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公共科目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之分,公共课包括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、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、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3个科目;专业实务共有10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:《建筑工程》、《机电工程》、《市政工程》、《公路工程》、《矿业工程》、《水利水电工程》、《铁路工程》、《民航机场工程》、《港口与航道工程》、《通信与广电工程》。
其中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、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和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3个科目由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两种题型的客观题构成;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科目则由单选题、多选题和案例题构成。
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“3+1”考试模式,通过3科公共科目+1个实务科目即为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。
考全科(即一次考四科):实行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,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。(如:2018年度与2019年度为一个周期,2019年度与2020年度为一个周期,依此类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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